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清远台湾通行证专题为你提供清远台湾通行证办理,清远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清远台湾通行证办理地点等清远台湾通行证办理的相关内容。

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我要办理 : 旅游签注因私签注应邀签注续签换领补办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清远居民

2、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查询团队资格入口:经营出境游业务旅行社名单 (mct.gov.cn)

4、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办理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申请表入口:https://s.nia.gov.cn/mps/bszy/wlgaot/sqwltw/201903/crjzjsqb.xlsx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

https://crj.gdga.gd.gov.cn/gdfwzww/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注:若不符合要求,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办理地点

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2号

咨询电话:0763-34633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时间:10月1日-3月31日)、14:30-18:00(夏季时间:4月1日至9月30日)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一般为7个工作日内完成。

若有如所在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则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1、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

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5元/张。

2、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注:回复关键词请关注【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后在对话框发送

    清远台湾通行证办理入口:台湾通行证办理
    台湾通行证换领补办入口:台湾通行证换领补办
    温馨提醒:
    请按分类需求进行办理业务,如应邀、因私、商务,办理分类不同,所需材料也有所相应的区别。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10号
    咨询电话:0763-34633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时间:10月1日-3月31日)、14:30-18:00(夏季时间:4月1日至9月30日)

    注:回复关键词请关注【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后在对话框发送

    更新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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