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清远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不同的办理情形需要不同的办理材料,根据自己情形按需准备
一、连续就读
1)学生证(首页和注册页)
2)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3)其他住所证明
二、合法稳定居住
(一)居住登记满半年
1)自主购房——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提供以其中一种即可)
2)租赁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房屋证明(提供以其中一种即可)
3)单位内部——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4)民居家中——屋主的房屋产权证明、屋主出具的借住证明
5)工地现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其他能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二)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住房满半年
是本人房产:房产证、购房合同(提供以其中一种即可)
不是本人房产:
1、亲属关系证明(提供以下其中一种)
1)出生医学证明
2)结婚证
3)出生公证书
4)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凭证
5)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证明
6)独生子女证
7)收养登记证
8)其他能反应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9)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2、住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种)
1)房产证
2)购房合同
(三)旅业居住满半年
1)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
三、合法稳定就业
(一)居住登记满半年
1、就业证明(提供以下其中一种)
1)工作证
2)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劳动合同
4)营业执照
(二)缴交社保满半年
1、就业证明(提供以下其中一种)
1)工作证
2)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劳动合同
4)营业执照
2、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满半年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可带齐资料到居住地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辖区派出所,在前台窗口受理或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下办理。》》》点击查看清远居住证办理地点+联系方式
(二)线上办理第一步:进入【粤居码】微信小程序 
第二步:在首页找到【居住证】,点击进入申领居住证办理页
第三步,点击【申领居住证】,选择【清远市】,进入办理须知页面
第四步,办理须知页面点击【下一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情形

第五步,点击【下一步】,进入到材料清单界面 
第六步,点击【开始办理】,上传相应的申请材料后确认提交
【进度查询】
可在【粤居码】小程序首页【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