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最新政策

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我国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失业保险费率将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会议提出三大“减税降费”措施: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约新台币5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自2015年4月1日起,将已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

3、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率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初步测算,光是调降失业保险费率,每年就能为大陆广大的企业与劳工减轻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负担。

我要查询 :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缴费

失业金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金月标准:1269元/月。  

2.求职补贴月标准: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办理条件

1.失业前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曾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注:自愿失业、失业保险欠费、没有申报停保的不能办理。

清远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  

2.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或者手机APP“广东人社”进行网上申办。  

2020清远失业保险金申请方式(网上+现场)  

2.现场办理: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局(清远市范围内任何一间社保局)进行现场申请。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单位停保后,即可办理

上班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

办理地址

1.市社保局待遇科(清远市新城鹿鸣路2号一楼)

2.参保地社保局待遇计发科(股)。

咨询电话:3369581

清远失业补助金经办机构电话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