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2年8月1日起,市本级及清城区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移交市医保服务中心,市社保局和市社保局清城直属分局不再受理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市本级及清城区医保服务窗口暂时沿用原地址。
2022清远医保窗口调整公告
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清机编办发〔2022〕15号)及《中共清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医疗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22〕16号)精神,自2022年8月1日起,市本级及清城区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移交市医保服务中心,市社保局和市社保局清城直属分局不再受理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市本级及清城区医保服务窗口暂时沿用原地址。
窗口办理地址:清城区鹿鸣路2号2楼(市本级)、清城区滨江路中心市场D座3楼(清城区)。
咨询电话:3376210(市本级)、3379635(清城区)。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责移交期间,个别医疗保障待遇有可能会延期发放,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