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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居住证签注办理对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或者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的持证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签注居住证。
2023-03-0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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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户口迁入办理材料(合法住租房)
在我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由乡村迁往城镇或城镇之间迁移的,经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移至该地址
2022-09-1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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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清新区两癌筛查指南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专家团队将于2022年9月17日到石潭镇卫生院(第三站)举行义诊活动暨清新区2022年城乡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
2022-09-13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