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清远大部分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最主要还是用于住房类消费,而大家都关心的公积金提取次数,这主要取决于申请提取的类型。
清远公积金可提取次数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非按揭性自住住房(含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提取:
在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房管部门备案日期起3年内申请提取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2、购买按揭性自住住房的提取(提取首期款):
缴存人可在偿还1期购房按揭贷款本息后申请首次提取,且应在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房管部门备案日期起3年内申请提取首期款,逾期未申请的只能提取已偿还贷款本息,不能提取首期款,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只能申请提取一次购房首期款。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主要有以下情形:
1、提取次数调整为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2、贷款结清后,可在结清后三年内申请提取相应结清的贷款。
三、租房自住提取
租房自住提取公积金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1年内申请提取,逾期不予受理;提取申请时间需与上次租房提取次数调整为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四、离职提取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五、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符合相应提取资格的,可在房屋建成、翻建竣工验收合格、大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后3年内申请提取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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