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清远户籍人员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办理条件,材料是什么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清远户籍人员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的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具有清远市清城区户籍
2)其中一方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
2.不予办理的情形: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办理材料
清远居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2、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注:澳门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结婚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当场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办结时限与费用
受理时限 即办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当场办理
承诺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即办
收费标准:
项目:婚姻证书工本费
1)收费环节。办证环节
2)收费依据。《计价格[2001]523号》 第一条 第一款
3)收费标准。9元
4)减免收费的情形。无
5)缴费地点、时间、方式
缴费地点:婚姻登记处
缴费时间:即时
缴费方式:现金、POS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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